前的这位女士显然是个比较讲究的人,即便是为了体面,她也不会穿着一双不舒服的鞋走长路,对方极有可能拥有代步的工,比如自行车。
因为大分行动可以通过自行车,所以鞋的舒适度就不是需要放在第一位考虑的东西了。
现在对方回来找钱包却选择走路,那说明她可能在这一段路行走过,因为行程短,都用不上自行车,所以在钱包遗失后,选择重新回来步行寻找。
这样一来,就只有两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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